(网经社讯)美国时间10月25日,阿里巴巴集团达成股东集体诉讼和解协议,根据协议,阿里巴巴已同意支付4.335亿美元(约30.9亿人民币)解决一项美国投资者发起的集体诉讼。不过,阿里巴巴否认任何关于过错、责任、不当行为或损害的指控,表示达成和解只是为了避免进一步诉讼的成本和干扰。同时,阿里巴巴在公告中表示,和解取决于包括法院批准在内的许多条件,并不构成承认或认定诉讼中提出的索赔有任何法律依据。
2020年11月,由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阿里巴巴发起反垄断调查,部分美国投资者对阿里巴巴发起的集体诉讼,指控阿里巴巴违反了联邦证券法,诉讼核心在于投资者指控阿里巴巴对其垄断行为和蚂蚁集团IPO作出了重大失实陈述,导致阿里巴巴股价被人为夸大。2020年7月20日,蚂蚁集团宣布在上海和香港证券交易所进行首次公开募股(IPO),定价为345亿美元,创历史最大规模。然而,到了2020年11月3日,由于未能满足上市资格和披露要求,蚂蚁集团的IPO被暂停,导致阿里巴巴股价下跌8%,至每股285.57美元。原告认为,由于阿里巴巴的虚假和误导性陈述,他们在购买阿里巴巴美国存托股票(ADS)时遭受了经济损失。
四年过去,阿里巴巴为何选择妥协和解?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电商快评供记者朋友参考。(详见:阿里同意支付30亿元和解美股集体诉讼案 但否认存在任何不当行为https://www.100ec.cn/zt/alty/)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称:
1.阿里巴巴同意和解是一个务实且策略性的决定。从商业和法律角度来看,长期的法律诉讼不仅可能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还可能对公司的形象和运营造成不利影响。通过和解,阿里巴巴能够迅速解决这一纠纷,避免进一步的法律成本和潜在的负面舆论影响。和解也为公司创造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环境,使其能够更专注于核心业务的发展和创新。相较于潜在的赔偿金额和长期诉讼的不确定性,这一决定可能更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阿里巴巴否认这些指控,很可能是基于其内部调查和法律评估的结果。公司可能认为,‘二选一’ 政策是为了提升平台服务质量和保障消费者权益,而非为了垄断市场。因此,公司在和解协议中明确表示,和解并不构成对诉讼中提出的索赔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承认或认定。
3.阿里此次集体诉讼反映了全球科技巨头在国际市场上面临的法律挑战和监管压力。随着全球范围内对科技公司的监管愈加严格,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对科技公司的合规性和商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次集体诉讼不仅是对阿里巴巴的一次法律考验,也是对整个科技行业的一次警示。
4.“和解集体诉讼”作为一种解决法律纠纷的方式,具有其独特的优势。通过和解,双方可以迅速解决争议,避免长期的法律诉讼和潜在的负面影响。同时,和解还可以为双方创造一个互利共赢的局面,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风险的合理分担。对于阿里巴巴而言,此次和解虽然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成本,但也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公司需要在后续的发展中,更加注重合规经营和风险管理,加强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以赢得市场和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同时,公司还需要积极应对全球范围内的法律挑战和监管压力,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